Patrick來訪,向我提問一個有趣的問題,台灣人瞧得起什麼樣的人?瞧不起什麼樣的人?我直覺回答:「 醫師、教師、律師…師字輩的吧! 除了以上所述,應該多多少少會被人瞧不起吧!」
我反問Patrick:「那荷蘭人瞧得起、瞧不起什麼樣的人呢?」 他說 :「有地位、 有錢、 開名車、 住豪宅的人,或以住的區域決定敬重程度,住在市區比郊區好,市區內又有等級劃分。」 「真是詳細的潛規則!」我驚嘆道。
細想來,他的見解在台灣也適用,我們在媒體常聽到是歐洲是一個祟尚低調的社會,太過招搖反而會招人瞧不起,甚至開賓士車都要把標誌拿掉,頓時覺得歐洲人好有格調,而心嚮往之。
和Patrick相談後只覺得,與其說對歐洲充滿嚮往, 不如說對自己心中的烏托邦抱持著希望。
我無法左右別人瞧得起我或瞧不起我,想瞧得起人自然會尋找對方的種種令人瞧得起的優點;想瞧不起人自然會尋找對方種種令人瞧不起的行徑。
別人瞧得起或瞧不起只能說明他們的本質喜歡瞧得起或瞧不起人,與自己有何關係呢?當然我自己也有瞧得起人或瞧不起人的點,這也說明我的本質, 和對象關係不大。
同理可證,我沒有義務使人看得起我。就好像我看不起某人,是我的事,某人沒有義務使我改觀。
個人經驗分享﹕被瞧得起會怎樣呢?被瞧不起又怎樣呢?
被瞧得起的經歷﹕最近一次是和荷蘭女王相會,快樂五分鐘也就船過水無痕了,人生中的很多榮耀似乎並沒有為我帶來事業上的更上一層樓及實際的利益,享受了一會兒大家的掌聲及恭賀,除此之外就沒別的。
被瞧不起的經歷﹕最近一次是在香港旅行被白眼 ,不知點菜流程被驅趕, 或者因為港人反中情緒高漲而受波及,唉!大不了再不去香港就好了 ,被瞧不起也不會怎麼樣,是吧?
順帶一提,被瞧得起的事情拿出來說嘴又會被瞧不起了,瞧得起瞧不起極容易瞬間翻盤,箇中奧妙?,令人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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